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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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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笔者从市农林渔牧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将落实农技工作人员竞争上岗、聘用、职称评聘等制度,将现有农技推广人员分责任农技员、首席农技大师、农技指导员三类管理。同时规定,各类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应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市级部门不得随意安排和调用农技推广人员从事与农技推广无关的工作。
据介绍,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分类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农技人员工作职责,加强农技队伍建设,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责任农技员主要对象为现有乡镇(街道)的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全面负责区域内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首席农技大师由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按产业设置,一般每个产业择优确定一人,今年先在粮食、蔬菜、水产、茶果、畜禽、花卉苗木等我市优势主导产业中试行,以后每年根据发展情况确定。农技指导员由市级其他农技推广人员组成,重点承担面上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等工作。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一支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在各行政村中,根据规模大小每村确定1至2名农技员。对分布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技企业等各行各业的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市农林渔牧局就发给农技推广证书,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重点承担政府“花钱买服务”的任务。同时,鼓励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引进、试验等活动,参加或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农业科技咨询、技术承包、技术培训等有偿或无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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