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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果
上虞农业信息网 2007-07-27


  上虞市为搞好这次在全省统一开展的“绿盾护林”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于6月上旬,专门成立了由上虞市农林渔牧局、经济贸易局、工商局、交通局等9家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分工。6月中旬,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林业班干部会议,部署专项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个人)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并发放和宣传林业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省松指办《通告》和绍兴市林业局《公开信》。根据乡镇、街道调查的全市118家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个人),从中抽取32家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在集中执法检查前,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行动方案、行动时间、行动原则及媒体宣传报道等,便于此次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7月16~20日,上虞市森防站和林业派出所共8人及所在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分二组对32家单位(个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家单位(个人),先进行林业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具体检查内容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生产、加工类,检查内容一是有无营业执照,无照生产的,要求其停止生产、加工,将名单告知工商部门;二是加工的松木有无合法来源证明。第二类是使用类,主要是包装箱、托盘、电缆盘等松木制品使用企业,检查其松木制品有无合法来源证明及产品包装外调时有无开具《植物检疫证书》、《木材运输证》手续。第三种类型是经营类,主要是木材市场,检查内容是木材调入时有无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运输证》。
  从检查的结果看,上虞市大多数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个人)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生产、加工类单位(个人)存在无照生产和非法收购松木加工情况,此次集中执法中对2家非法收购加工松木的单位(个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使用类企业存在产品包装销售时无证外调情况;三是经营类主要存在没有实行《植物检疫要求书》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除立案查处的2家单位将依法处罚外,对其它一些违规单位(个人)都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所有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个人)都要建立规范的《进出货台帐》,便于相关部门检查。本次集中执法,上虞市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下阶段,上虞市森防站将根据《上虞市“绿盾护林”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在检疫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使上虞的林业检疫工作走上有序轨道。

上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