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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种植大户将继续获得补贴



   近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对种植粮油的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

  今年初,市财政局委托邮政部门采取“一卡通”的形式代为发放2006年度省、市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336.38万元。最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7年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对种植粮油的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为此,市农林渔牧局、市财政局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2007年对粮油种植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补贴对象和标准作了如下规定:补贴对象: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大户;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社员30户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杂交水稻制种农户。补贴标准: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含省级)的补贴(合作社内水稻、油菜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大户不重复享受直接补贴)。同时,对以上补贴对象,按省确定的水稻良种主导品种:早籼“甬籼57”,晚粳“浙粳22”,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合作社内大户不重复享受良种补贴)。

  《通知》还对操作秩序、补贴办法、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作了具体说明。